top of page

一般研修(D-4)

 

留學韓國的語學研修生(D-4-1,D-4-7)可得到延長居留時間的許可。

 

①基本原則

A) 為獲得在認證大學就讀的學生提供獎勵

- 對象:在獲得認證的大學就讀的學生當中,已修讀課程的平均成績為C級,即平均分2.0以上的學生

- 提交文件:原則上沒有,會在留學生資訊系統(FIMS)上確認其學士資訊,無須遞交財務證明文件

 

B) 對以不良手法經營的大學就讀的學生加強審查

- 對象:在以不良手法經營的大學就讀的學生當中,已修讀課程的平均成績為D級,即平均分1.0以下的學生

- 提交文件:會在留學生資訊系統(FIMS)上確認其學士資訊(資格,學歷等),及須提供財務證明文件

 

C) 通過互聯網或留學生負責人來延長簽證

- 對象:非直接訪問審查的對象,例如在獲得認證的大學就讀的學生

*因個人原因或未取得足夠學分等理由,而導致中斷學業(休學)的人士,其延長時間會有限制

*如果有不可避免的原因如疾病或意外等,而受到認可的話,會採取特殊措施,例如更改居留資格

 

②提交文件

- 申請表格、護照、外國人登錄證、手續費

- 能夠證明在學/研究的文件:在學證明書、交換生延長證明書、研究生證明書等

- 證明您在正常上學的文件:成績表、出席確認書等

- 財務證明文件

- 申請指南(附研修日程表)或研修計劃書(僅限韓國語研修生)

- 居留證明(租賃合約、學生宿舍確認書、居住期限屆滿的郵寄通知、公共費用如水電費收據、學生宿舍費的收據等)

- 留學生保險證書或國民健康保險證書(僅限小學、初中、高中學生)

bottom of page